网贷行业“曙光”来了? 专家提醒“以备促退”才是监管思路

读特记者 沈勇
2019-04-18 11:59
摘要

监管日益严密,清退迫在眼前,网贷行业何去何从成为困扰业界的心病。

监管日益严密,清退迫在眼前,网贷行业何去何从成为困扰业界的心病。近日,网络流传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其中“有条件备案”一词给不少从业者带来一丝“曙光感”。不过记者采访多位业界专家和法律人士,均表示这个方案虽然看似给网贷平台备案打开大门,但门槛高得惊人,“以备案促清退”或许才是监管工作的方向。

网贷机构备案门槛大幅提高

记者了解到,“试点方案”提出了地方性和全国性两块网贷机构牌照。“无差别的经营全国网贷业务,可能带来全国各地的出借人集中向某一个地区施压,这个不利于风险的处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艺律师向记者分析,但是在具体实际操作中,如何兼顾用户体验和准确识别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地域,还是存在难度。另外,地方牌照要求跨省网贷存量业务在18个月内清零,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另外,试点方案提出地方牌照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全国牌照5亿,且必须是货币和自有资金,资本门槛着实很高。”王艺表示,目前消费金融牌照实缴是3亿,截止2018年10月全国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也只有24张,可想难度不小。

王艺还认为,“试点方案”提出的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也是不小的门槛。“两金的比例从1%到6%不等,在设计上是以备弥补出借人的损失。估计会需要网贷机构全部出资,这样势必会提高平台经营成本,进一步减少平台利润。这个牌照即使拿到,做的可能也是一个亏本的买卖,可持续性存疑。”

九成平台或难达备案标准

在“试点方案”里,针对网贷机构公司治理也提出多项具体要求,特别是增强网贷机构股东信息审查、完善网贷机构高管管理、完善网贷机构公司治理制度等。

“网贷机构的成立门槛此前是比较低的,导致行业鱼龙混杂,风险控制能力差,平台跑路事件多发。”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按照试点方案进行网贷机构公司治理,将使行业主体更加规范有序。

曾光表示,无论是实缴注册金、风险金,还是公司治理结构,试点方案的要求实际上是前所未有的严格,而且实施时间上预留的空间不大。就目前市互金协会掌握的网贷机构情况,九成以上的都达不到这样的标准。“试点方案可能造成的结果是‘以备案促清退’,这也与目前的工作主基调相吻合。”他说。

“其次,就算是有网贷机构完成备案,未来的经营仍然是行百里者半九十。”曾光谈到,将来的网贷机构必须要有很专业的团队,要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取客户,要有比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才有可能规模化的生存下来。

据了解,市互金协会近日已正式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该《指引》也成为国内目前最为详尽的地方性网贷平台良性退出指导性文件。曾光认为,监管层一方面认可网贷机构对实现普惠金融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也要抬高门槛防止平台风险外溢,“是针对目前行业现状最得当、最及时的做法。”

保护“小白”出借人资金安全

“我特别关注到了‘试点方案’中对网贷机构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条款。”深圳小微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刘小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网贷机构创新业务发展、禁止网贷机构交易主体、加强网贷机构投资者保护等方案内容,将有效防止“P2P投资”变成一场狂欢,最终满地鸡毛的局面。

刘小峰介绍,试点方案规定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不得超过50万元。同时,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平台或不同平台累计出借总余额超过5万元的,要提供相关资产和收入证明。

“这一条也是之前呼声较大的规定。因为实务中,很多平台的出借人风险测评形同虚设,很多非合格出借人,将自己全部财产包括养老钱都投入到P2P上,进行非理性理财。”刘小峰解释。

他认为,这些条款可以看出监管层保障资金出借人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和决心。随着备案门槛的提高,无形之中将起到“以备促退”的效果,迈不过门槛的平台只能退出市场,从而帮助资金出借人筛选出资质合规且有实力的平台,借此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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