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百日行动” 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读特记者 何泳 通讯员 许永茂/ 文 冯大美/图
2019-03-06 20:17

近期,“保健”市场暴露出包括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严重问题,部分经营者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从1月8日起,深圳市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市民可拔打“12345”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多部门行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为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我市成立深圳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组长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邝兵担任。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委网信办、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参与行动。

“百日行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部门联合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采取飞行检查、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大实地监督,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百日行动”严厉打击以“保健”产品非法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手段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全社会参与共治的格局。

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行为

“百日行动”聚焦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小家电、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养生美容服务、非医疗机构服务等。

重点查处的区域有: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小区会所、社区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以老年、病弱群体为销售对象的“保健”类店铺;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等。

重点查处“傍名牌”、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夸大等虚假宣传行为;违法广告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保健”产品行为;无证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通讯员 许永茂/ 文 冯大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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