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岗第一课”2020年第四季度学习标兵奖励发放工作已完成,有区级标兵3人、街道级标兵7人共10人逾期未领取奖励或明确表示放弃奖励。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现根据《“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三条规定:“中奖结果确定但奖励未发放时,中奖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取消中奖资格:无正当理由在领奖期限内未领奖的”,以及第十八条规定:“积分奖励的数量、内容以及频次由区人力资源局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并在‘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公告”,取消上述10人标兵资格,并收回其标兵奖励,对应增加原属区级、街道级2021年第一季度标兵名额。
(来源: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