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传播的主要途径。
不管是出于猎奇心理,还是“重口味”“看着好玩”,亦或是知法犯法,不可否认的是,在速度快、范围广的网络环境中传播血腥、暴力、恐怖音视频图片,将会对社会稳定产生非常严重的危害和影响。
而法律对此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明确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宣扬恐怖主义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不要以为自己只是偷偷将这些暴恐音视频图片下载下来,不传播出去就不算违法。大错特错!虽未涉及传播,但是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君需要提醒市民朋友们注意,我们要坚决抵制传播暴恐信息、极端思想等不良信息,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网络环境。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或无畏,而害人害己。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