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5年深圳十大典型行政案例之一。
深圳男子李某成与人赌博时正遇上警方抓赌,他慌不择路从二楼跳下,结果摔成了植物人。李某成认为自己摔伤和警方抓赌脱不开关系,以宝安分局追赶他致伤为由提起诉讼,最终被法院裁定宝安分局正当执法,驳回李某成全部诉讼请求。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基本案情】
●2013年4月22日晚23时许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下属石岩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宝安区石岩街道青年西路4号二楼的星晨网吧有人进行吸毒违法活动。
△石岩派出所遂指派民警带领该所数名巡防队员赶赴该处。
△到达举报地点后,民警发现该二楼网吧旁一房间内有利用赌博机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民警遂带领几名队员守住正门,另外三名队员从后门进入该房间,并将正门打开。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民警进入现场后亮明身份要求在场人员配合调查。
▲在此期间,在该房间内的李某成从房间后门跑到房间外的平台上,穿越平台后向一楼跳下,跳至平台下一楼店铺所搭张的布篷后反弹摔至地面。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现场抓获十名涉嫌赌博嫌疑人。
▲在将嫌疑人带离过程中,民警在楼下发现李某成摔伤,遂通知120将李某成送至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进行医治。
●2013年8月17日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出具粤南[2013]临鉴字第20962号《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
在该意见书“分析说明”部分,认定李某成所受损伤“符合钝性暴力作用所致,与本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李某成“呈植物生存状态”。
鉴定意见为:1、李某成的伤残等级为壹级。2、护理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李某成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殴打李某成行为违法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行政赔偿诉讼,在开庭时明确该起诉所针对的殴打行为不存在,遂申请撤诉。
●经原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李某成变更其诉讼请求,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追赶李某成致伤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本案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某成的诉讼请求。
李某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作为宝安区行政区域内的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赌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本案中: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接到群众对另案的举报后,在处置另案警情过程中发现本案涉案场所内存在赌博违法情形,遂对涉案场所进行查处,具有法定职权,其行为主体适格。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民警带领治安巡防队员到达涉案场所时,要求现场人员配合调查,没有证据显示其使用了暴力,或有追赶李某成的情形,其现场处警行为并无不当。
△李某成认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执法过程中实施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事实行为,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对该行为予以否认的情况下,李某成未能就该行为确实存在以及李某成系因受该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等事实提供相应证据,不能证实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查处赌博的过程中实施了追赶李某成的行为,因此李某成认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实施了追赶李某成行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案件结论】
综上,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查处赌博的过程中实施了追赶李某成的行为,李某成主张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存在追赶李某成的行为并请求法院确认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该行为违法缺乏事实依据,其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专家点评】
点评专家:李亚坤
近年来,警方的执法行动中,涉案人员死伤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当中,除了一些暴力犯罪对抗性强的案件为公众所理解之外,还有一部分扫黄查赌禁摩限电等轻微违法案中引发的人员伤亡,容易引发公众对于当事人的同情。包括最近沸沸扬扬的北京雷洋案,同样发生在警方的扫黄行动中,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
●深圳这一案件,当事人在警方的查赌行动中,坠楼摔伤成为植物人。当事人状告系警察追赶所致诉请法院判令警方行政违法,最终败诉。
○深圳两级法院的判决中,厘清的是警方的正当执法与违法执法的界限,肯定了执法过程并不违法,通过法律保障了警权的正当实施。
○公众也应通过这样的诉讼认识到,公众有配合执法机关执法的义务,并非发生在执法过程中的伤害事件均是执法过错。
○当然警方也应在执法过程中保存充分的视频等证据,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证据固定,又是自证执法合法性的有力证据。
编辑 欧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