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抚养费“消失”十年 居然有这样的“老赖爹”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吕静
2016-08-06 03:45
摘要

来深打工的徐某军已有家室,却与其他女子同居,并婚外生女。二人婚变,法院判决生效后,收入可观的他竟然枉顾至亲血脉抚养之责,从此改名换姓“人间蒸发”,拖欠女儿抚养费十年。

来深打工的徐某军已有家室,却与其他女子同居,并婚外生女

二人感情破裂后,他却因非婚生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与前女友数度对簿公堂。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收入可观的他竟然枉顾至亲血脉抚养之责,从此改名换姓“人间蒸发”,拖欠女儿抚养费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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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历经十年之久,终于找到这位“老赖爹”,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为非婚生女抚养费几度对簿公堂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徐某军从湖南某国有企业下岗,于是南下深圳闯荡。

1998年,徐某军认识了同在深圳打工的河北女子赵某莲。虽然在湖南已有家室,但徐某军仍然与赵某莲同居,并于次年3月10日生下一女赵某婷。

然而这种好光景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双方感情就宣告破裂,并因此而对簿公堂。

2000年,赵某莲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徐某军的非法同居关系。宝安法院审理后于2000年9月16日作出判决,判令双方的非婚生女赵某婷由其生母赵某莲抚养,徐某军于2000年9月18日支付 10000元抚养费,并自2001年3月份起,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直至赵某婷18周岁。

2005年,赵某莲再次提起诉讼,认为小孩已经达到入学年龄,每月500元的抚养费远远不够开支,要求将抚养费变更至每月1000元。赵某莲与徐某军在该案一审、二审中激烈争辩,各不相让。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从2005年3月份起,徐某军应支付的抚养费变更为每月1000元;其中2005年3月至2013年1月的抚养费因与其他已付款项相抵扣,故此期间的抚养费每月实际只需支付500元。 

狠心父亲拒付抚养费消失十年

让人意外的是,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徐某军却就此“消失”,应付的抚养费也分文未给。赵某莲带着年幼的女儿赵某婷向宝安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也四处查找,甚至向徐某军原工作单位、住所地进行调查,也没有查到徐某军的踪影,更没有找到财产。

徐某军就此“人间蒸发”,撇下了既是申请执行人、也是亲生女儿的赵某婷,与母亲赵某莲孤苦相依。

考虑到她们母女家境困难,母亲无经济收入,女儿幼小无依,宝安法院几乎每年为她们提供一定经济救助,以维持其两母女的基本生活。

一转眼,距离判决生效已有十年之久。

这十年间,有四五位法官接收办理过该案,但都没有徐某军的任何踪影,案件一直无任何进展。 

改名换身份难逃“鹰眼”被司法拘留

然而,十年后的今天,信息化让法院的查控能力大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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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执行法官借助网上查控平台发现了有关徐某军身份信息的最新线索,并两次奔赴徐某军户籍地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执行法官辗转查到徐某军不仅仅将姓名变更为徐某刚,还因为其一代身份证号码与他人相同,在升级二代身份证时变更了身份证号码。

在确认了徐某军的新身份即徐某刚后,法官又发现其有过出入边境的记录,于是当即对徐某刚实施边境控制。

2016年7月15日下午5点50分,消失了十年的徐某刚,在深圳某边检站出境前往香港时被边检部门截获,宝安法院将其带回,并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该案后续执行及徐某刚的违法事实,法院也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官有话说】

这是一宗典型的陈年老案,几任执行法官奋战十年,终于有可能划上个句号。

从后续调查的事实来看,被执行人徐某刚有着稳定、可观的经济收入,却拖欠每月1000元抚养费达十年之久。

这十年来,徐某刚无视法院生效判决之约束,枉顾至亲血脉抚养之责,用行动充分阐释了什么叫“赖”,也正是这种赖,让其女儿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让司法机关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等公共资源。

因此,对于这种行为,不仅仅从道义、人伦上给予强烈谴责,更应给予法律的严惩。

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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