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元!向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行贿案受审
记者 王若琳
2016-08-05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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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上午,深圳市广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蔡雄进,涉嫌向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等人行贿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蔡雄进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提出自己于2015年7月22日主动向纪委亮明身份配合调查,属投案自首,自己所承包工程并无质量问题,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案件回顾:“约饭”后留下旅行袋内装数10万

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被告人蔡雄进,为深圳市广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广水公司、被告人蔡雄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张绮文行贿人民币760万元、港币40万元,与他人共同向国家工作人员刘中强行贿人民币100万元。

2011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蔡雄进为使其公司顺利承接深圳市水务局发标的多个水务工程项目以及福田区政府招标的水务工程项目,从而获取竞争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送给时任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张绮文(另案处理)相关贿赂款。

2011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招标福田区莲塘尾水库大运应急工程,张绮文向福田区政府推荐了蔡雄进的广水公司,后广水公司顺利中标该工程项目。同年5月,蔡雄进约张绮文在其公司华丰大厦附近餐馆吃饭,将一个装有现金人民币50万元的袋子放在张绮文车上,张绮文收下该款。

2012年6月,深圳市水务局招标深圳市布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第二阶段)第2标段,张绮文应被告人蔡雄进请求,采用了有利于广水公司投标的评标方式,帮助蔡雄进挂靠的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蔡雄进又于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在华丰大厦楼下停车场将2个各装有人民币100万元的旅行袋放在张绮文车辆后尾箱内,张绮文收下该200万元。2012年8、9月份的一天,蔡雄进又在华丰大厦楼下停车场内将一个装有人民币80万元的旅行袋递给张绮文,并称是给张绮文购买丰田酷路泽越野车的钱,张绮文收下该款。

贿款“升级”:为数项水利工程行贿百万

随着蔡雄进和张绮文关系逐步拉近,2012年蔡雄进向张绮文送上首笔百万贿款。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9月深圳市水务局招标深圳市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2012年12月深圳市水务局招标深圳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第3标段,在招标过程中张绮文都分别给予蔡雄进帮助,蔡雄进两次在华丰大厦停车场内给张绮文共400万元。

2010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蔡雄进为使广水公司获取更多的工程项目,分 6次送给张绮文人民币30万元、港币40万元,张绮文每次均收下。

另外,2012年9月,被告人蔡雄进、叶金庭(另案处理)和陈亿武(另案处理)一起商量参与投标深圳市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并商定每人各出10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的公关费用。后叶金庭和陈亿武各拿出100万元放在蔡雄进处。同年9月某天,蔡雄进将2个各装有5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礼品袋放在时任深圳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刘中强(另案处理)驾驶的奥迪车后尾箱,刘中强收下了该100万元。

庭审直击:被告当庭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广水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蔡雄进作为广水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现场,蔡雄进当庭表示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并提出自己去年7月22日在纪委人员到来后主动亮明身份配合纪委调查,属主动投案,并且所承包工程均无质量问题,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公诉人表示,深圳市纪委出具的函件也显示,蔡雄进在配合纪委调查期间,愿意主动配合调查,态度较好,交代并主动揭发犯罪事实,辩护人也据此做了减轻量刑的辩护意见。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 莫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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