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广东110接报警情、道路事故数同比双下降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公宣
2021-04-05 20:30

广东省公安厅5日消息,4月3日至5日是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截至5日14时,全省110接报刑事治安警情比2019年清明假期下降28.34%;道路交通事故比2019年清明假期下降46.79%,各清明祭扫场所秩序良好,各主干公路交通总体顺畅。

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要求,节日前夕,各地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旅游景区、祭祀活动多的山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仓储、运输各环节全程安全监管,加强对各类祭扫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对183个万人以上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对游客相对集中、治安情况复杂、存在一定危险的部位和路段,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疏导,确保不发生人员踩踏、跌落等安全事故。

同时,公安机关通过对218处流量较大的祭扫场所实时监控,落实流量预警措施,派出足够警力在流量较大的祭扫场所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执行高等级防控勤务,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重点加强社会面和清明祭扫场所、交通枢纽、繁华商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共检查人员人30.1万人次,检查车辆12.4万辆次。各地公安机关和机场、铁路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出省入省各类交通工具、物流寄递的安全检查。

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往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出行特点,深入排查辖区易拥堵路段、部位、区域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提早启动应急管控机制,提前清理源头隐患,及早排堵保畅。

节日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执行高等级勤务的基础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出入口、墓区景区出入口、山区公路要道口增设临时执勤点,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酒驾、毒驾、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节日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起,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

(原标题《110接报警情、道路事故数同比分别下降28.34%、46.79% ,广东警方圆满完成清明节安保任务》)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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