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目前涉及泥头车的亡人事故多发态势,交警针对泥头车日常管理再升级,凡是“冒尖”超载车辆,一律执行“一超三罚”的政策,这也意味着司机、车属单位及使用单位通通跑不了。
4月21日晚上10时30分许,龙岗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沙荷路驾车夜巡,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一辆泥头车歪歪倒倒,虽然从外观看车厢高度符合要求,但装载的石子明显存在超载的嫌疑。
随后,交警马上将车辆暂扣调查,泥头车司机表示,自己从事货物运输近20年了,刚从云南来深圳发展不久,当天是他第一次拉货,晚上刚从惠州市邻山石场有限公司装载完石子,准备运送到横岗一家建材公司,可没想到头一回出工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都是冒尖的,凭肉眼可以一眼看到,核载是39吨,但实际达到98吨,严重超载。”龙岗交警大队机训中队中队长陈进清介绍,“司机罚5000,吊证3个月,扣6分。车辆所属单位罚款1万,使用单位罚款2万。”
该泥头车所属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有30台泥头车,平时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但是不排除有部分司机仍存在侥幸心理,对装载货物没有超载概念,实施连坐处罚,无论是对司机还是车属单位,都是一个警醒。
今天中午,交警也前往收货单位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现场给予警告处罚,要求企业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