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9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起强制搬迁执行行动中,一名被执行人暴力抗拒执行,不仅在涉案房屋内纵火,还咬伤了女法警,造成对方肩部、腿部、手部三处受伤。目前,该名被执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原来,伍某与黄某、黄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罗湖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黄某某应偿还伍某债务人民币 219120 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伍某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黄某因无力偿还债务、名下房屋抵押贷款及其他债务,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拍卖其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的房屋。2020 年 11 月 21 日,罗湖法院公开对黄某名下房屋进行拍卖,此次拍卖由竞买人贺某竞得。
▲被执行人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期间,法官上门粘贴搬迁通知书,多次要求房屋占有人自行搬离,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被执行人黄某某无视法院执行通知,一直占据房屋拒不搬离。经竞买人申请,罗湖法院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对涉案房屋采取强制搬迁行动,依法将涉案房屋交付竞买人。
1 月 19 日上午,执行局张善泽副局长带领 8 名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李晓刚带领法警 7 人,合力对涉案房屋采取强制搬迁措施。上午 9 时 30 分,全体行动干警到达涉案房屋所在小区,搬迁行动按照预定方案开始执行。执行法官周伟上门与黄某某进行沟通交涉,告知法院已经送达搬迁通知书,其有义务自行搬离涉案房屋,责令其开门,但黄某某拒不配合,并威胁要放火烧毁房屋。鉴于情况紧急,执行法官对房屋采取强制开锁,没想到此时黄某某打开煤气炉,并点燃房内的纸箱,执行法官和法警迅速冲入屋内将黄某某予以控制,并扑灭明火。
▲女法警在执行过程中受伤。
由于房屋内堆满杂物,空间狭小,女法警卢颖君在控制黄某某的过程中,遭到对方激烈反抗,女法警的肩部、腿部、手部被其咬伤。因被执行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法院工作人员及时报警,罗湖公安分局莲塘派出所出警后,根据证人证言及执行过程的视频资料等,将黄某某刑事拘留。当天,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财产清点登记。因涉案房屋内遍布腐败变质的食物和宠物排泄物,对清理工作造成一定阻碍,至当晚 10 时许清理工作才完毕,执行法官将涉案房屋移交给竞买人。
▲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财产清点登记。
近年来,随着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增多,在执行中时有发生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它严重威胁着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影响和制约着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罗湖法院将继续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