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向教育机构索赔300万:侵权擅用“清华”字样

北京海淀法院
2018-03-16 17:36
摘要

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据@北京海淀法院 3月16日消息,因认为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和教育机构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清华大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9290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见习编辑 张克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