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防不胜防的APP广告能治不?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王森
2021-01-20 00:10

手机里App愈来愈多,生活中被“打扰”也愈加频繁,这难道是我们享受数字生活便利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近来,一些地方的消协集中关注手机应用广告乱象。有专家指出,不少手机应用中的广告,已影响到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有些行为还可能触犯《广告法》,加强监管和自律势在必行。

广告本无原罪。移动互联技术,为广告业提供了更大的施展空间。推广商品,活络消费,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互联网上优质的广告形式和内容,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可是,广告一天天精准地“读”出我们的心思,多少让人感到一丝生活被窥探的不安。更不必提那些庸俗甚至恶俗的“网络牛皮癣”和频繁打断生活宁静的推送式广告,污染了网络世界的清朗环境。

广告特殊就特殊在,它贩卖的不是商品,而是用户的注意力。同时,广告又为包括App在内的各种媒介输送资金。因此,App提供的一些“免费服务”,其实并不免费。我们付出的“代价”之一,就是接受广告。“二次售卖理论”,并不复杂,也不新鲜。但在移动互联时代,这种贩售关系变得更为隐秘,也有了新的变化。

譬如,我们看报纸,就要先购买或订阅报纸,看电视也一般需要付收视费。阅听人的付费行为,使传统媒介经营者必须考虑他们的观感。广告商、媒介和阅听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制衡三角。

但现在市场上面向大众的主流手机应用,特别是社交类、购物类带有平台性质的手机应用,大多采用免费下载、使用的机制。一方面,这使媒介运营者更加依赖广告供养。另一方面,平台型手机应用的特殊性质和形成的同侪压力,也削弱了用户“用脚投票”的能力。试想,如果一个电视台广告太多,我们大可换台不看;但手机上一款聊天软件,或是购物软件,个体用户要想放弃恐怕会造成诸多不便,要想说出“App,我不想被你们强行出售”,真的需要梁静茹给的勇气。

在强大的手机应用和广告商面前,个体用户陷入了弱势。现在网络上出现的广告乱象,正是这种不平衡的体现。可是,这种不平衡,既不公正,也不会是持久的稳态。个体用户虽然弱势,但从根本上还是应用和广告商的衣食父母。广告乱象引起诸多不满,已经削弱了网络广告的公信力,这势必影响广告商和手机应用长远利益。广告作为受监管的特殊行业,如果侵犯了社会公益,也必然会遭受更严格监管。不论是为了可持续发展,还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广告商和应用运营商都应该懂得自我节制的道理。

除了依照法律法规,为用户关闭网络广告创造便利,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应用运营商也要尽快摆脱过度依赖广告的单一模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应用付费、订阅制服务等模式已经相对成熟,用户可以在无广告、少量广告和正常广告之间做出选择。与用户建立经济联系后,应用改进服务的动力也大大提升。培养用户为优质服务付费的习惯需要一定过程,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愿意为媒介无形服务付费的用户会慢慢变多。但这个过程中,关键还要应用运营商遵守信誉。之前,有几家视频网站在推出价格不菲的“免广告”会员服务后,居然还要会员“享用”“会员专属”广告,就引发众怒。尊重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公平对待用户,“二次售卖”的关系才能长久维系,手机应用这个产业也才有更蓬勃的未来。

编辑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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