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了解到,该院自去年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来,于近日引入了西南政法大学专家评查组。据悉,完全由第三方开展质量评查工作,在深圳市法院中尚属首次。
据了解,2017年,福田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1942件,数量排全国基层法院第三,法官人均结案达870件。面对案件大幅增长的态势,福田法院积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提升审判效率,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2017年以来,福田法院先后与多个高校签订合作备忘录,在合作框架中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探索改变以往单一的由法院内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模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对2017年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过程中,福田法院引入西南政法大学专家评查组,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深圳市法院首次实行完全由第三方开展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小组依据《广东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福田法院2016年审结的各类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开展常规抽样评查,抽样案件覆盖全院106名员额法官。从案件证据及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到审理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等方面逐案逐项进行评查打分。共抽样案件1114件,评定优秀案件1084件,良好案件27件,合格案件3件,无一瑕疵案件和问题案件。
评查组高度评价福田法院整体案件办理质量水平,认为福田法院案件办理较为规范、严谨,充分体现了法院整体案件办理的高质量高水平。评查组撰写的《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情况报告》中显示,福田法院的案件办理呈现出“总体上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文书说理论证充分,法官法律与法理阐释能力强”、“案件处理程序规范,充分彰显了司法审判工作的程序正义价值理念”、“案件审理报告及合议庭笔录质量普遍较高”、“卷宗装订规范、便于查阅”、“案件裁判标准具有统一性,不存在明显的同案不同判现象”等六大优点。
另外,评查组认为福田法院积极利用人民陪审员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审判团队独立办案、简化案件审批环节,类案合并审理提高审理效率等三项举措对保障案件质量产生了积极作用。此外,评查小组也针对福田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评查是法院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福田法院强化对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开展评查报告讲评活动,总结不足,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法官评价机制,实现评查、讲评与规范审判、考核评价有机统一,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