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您提个醒!春节买花理发出游吃饭,件件都要醒目些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消宣
2018-02-14 20:40

春节是人们购物、旅游和聚会的消费高峰,为保障消费者在新春期间安全消费,愉快过年,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结合近年来全省春节期间受理的投诉热点,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提示:买年花,勿冲动。做头发,多留心。客货运,重安全。外出游,要谨慎。团年饭,留心眼。

春节假期是探亲访友、旅游度假的高峰期。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1.要详细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防止“低价游”陷阱,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索取发票;2.无论使用何种交通工具,都要关注是否有保险,是否具备营运资质,不要乘坐“五类车”,不要入住没有经营执照、没有安全保障的旅馆;3.提前做好准备,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社会治安,准备好相关出游证件、物品;4.旅游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5.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旅游项目、路线或行期变更,要依法理性维权,冷静面对困难,合情合理表达诉求,避免因维权方式不当发生冲突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农历新春假期,不少消费者选择和亲朋好友在外团聚用餐。但新春期间餐饮经营场所由于材料、人工等运营成本增加,商家普遍会收取比平时高的费用,同时由于服务人员减少、人手紧张,餐饮服务质量有时难以保障。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1.要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饭店或者熟悉的用餐场所,要问清菜肴的组成、数量、价格、服务费加收及消费时间;2.注意分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属预付款性质,不具备担保性质,交易不成,又无另外约定时,商家应当返还订金;而“定金”则不一样,如果商家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则不再返还定金;3.以书面形式明确酒席的桌数、位置、菜单、开席时间等消费细节;4.消费后记得索要发票,保存消费票据及订餐协议,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消宣)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