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研究有关香港国安法“公职人员”范围,适时公布方案
中新社
2021-01-06 20:45

中新社香港1月6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当日表示,特区政府认为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中所指的“公职人员”的范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小心研究。特区政府现正在积极研究有关课题,并会适时公布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方案。

曾国卫当日在香港特区立法会会议上回答议员提问时表示,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涵盖的五类公职人员外,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亦要求,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曾国卫指出,准确落实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这项修例工作,对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十分重要。特区政府会尽快完成相关研究及法例草拟工作,将条例草案提交特区立法会审议。

另外,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当日亦在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有关“公职人员”和“公务人员”的释义时亦表示,特区政府现正积极研究有关课题,并会适时公布落实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的具体方案。

编辑 许舜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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