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7日凌晨2时40分许,深圳交警在观澜大和路环观南路路口设点查车时,发现一辆宝马小车驾驶员张某有饮酒驾驶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 130mg/100ml,随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45.42 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张某竟掏出一本假驾照!
据张某供述,他在2016年9月3日就曾在龙华五和大道华为公司路段因酒驾被抓获,呼气酒精值为48mg/100ml,驾驶证也被坂田中队扣留,至今一直未参加考试从正常途径取回驾驶证。
为了便于在交警查证时能蒙混过关,他在罗湖区泥岗天桥附近花50元人民币买了一本假证,其本人并没有卖假证人员联系方式。
50元的假驾照也敢“驶”?
话说回来,既然已有过酒驾“前科”,这次又为何再次醉驾呢?
理由:代驾费贵
经查,2018年1月26日晚23时许,张某与两个朋友在龙华区建设路附近一家KTV唱歌时喝了3两多洋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张某准备回家。但 因为嫌代驾服务费太贵,张某便冒险独自驾车回家,刚刚行驶至观澜大和路环观南路路口就被交警查获。
买假证件又嫌代驾费贵?醉驾+使用伪造驾驶证成本价更高
使用伪造驾驶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编辑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