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审结涉黑涉恶343件1616人深圳法院扫黑除恶攻势凌厉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肖波
2020-12-18 13:38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三年来,无论是在案件办理、财产执行还是在专项整治、长效常治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市中级法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同志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九次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扫黑除恶推进会,亲自部署并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工作,多次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涉黑案件;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同志亲自担任“1.05”王小西等人涉黑案、“2.09”余磊等人涉黑案等重要专案的审判长,并多次赴基层法院督导专项斗争工作进展。

市中级法院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市中级法院和各区法院均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案件合议庭,组织精干力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一、在案件办理方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把准案件定性,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办理进度。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案件清结任务更加繁重。为确保完成审判任务,全市法院一方面充实办案力量,健全办案机制,实行院庭长包案督办,倒排工期,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涉黑涉恶案件视频庭审,加强全流程防控,确保案件清结工作顺利完成。

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343件1616人,审结率99.7%。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5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7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5.52亿余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7355万元。

二、在财产执行方面,深圳法院建立绿色通道,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雷霆行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一是对涉案财产进行全覆盖处置,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二是加快财产处置进度,提升财产移交、清点、甄别等前端工作效率,缩短执行周期;三是健全审立执协调、公检法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跟进涉案财产情况、掌握财产线索、加强财产控制,逐案跟进、定期督办,确保依法精准处置涉案财产。

三、在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方面,市中级法院专门成立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精心部署虚假诉讼专项整治行动。市中级法院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工作的通知》,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联合签署并印发《关于联合开展虚假和恶意诉讼行为专项治理备忘录》,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两次,召开虚假诉讼专题会议8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9件,其中10件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截止目前,两级法院共受理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31件165人,已审结28件161人,判处财产刑共计1863.6万元。

四、在长效常治方面,全市两级法院着眼“长效常治”、“以案促建”,努力做到“办理一起典型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片领域”。根据深圳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加大司法建议的力度,做到黑恶案件发生在哪里,司法建议就发到哪里。截至目前,累计发出扫黑除恶司法建议279件。在2019年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中深圳法院占2件,其中1件《关于开展防范“校园贷”安全教育的司法建议》在全国法院会议上受到通报表扬,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读特新闻+】

深圳中院:

一审、二审涉黑涉恶案审结率99.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把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审结多件上级督办、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将多名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参加者绳之以法。

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审结一审和二审涉黑涉恶案件共108件1105人(不予认定的2件),审结率99.1%。

审结的案件中包含多件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等上级单位重点督办的案件,例如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的陈永森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01”专案),该案共计157名被告人,是深圳法院系统历年来涉案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初具规模,存续时间跨度近20年,长期盘踞宝安区沙井、福永街道一带,严重破坏当地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深圳中院经过认真审查,一审判处陈永森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7503万元。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亿4503万元。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了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该案判决已生效。

审结省公安厅督办的高杰等4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4.11”专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龙华一带,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深圳中院一审对高杰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1.5万元。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773.3万元。

审结省扫黑办督办的文润祥等4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专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宝安区松岗一带,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深圳中院一审对文润祥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5029万元。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亿726.2万元。

深圳中院还审结一审和二审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共6件,其中包括原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刘堃犯受贿罪一案、原深圳市城市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王志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等。除此之外,深圳中院还成立了虚假诉讼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并审结一批相关案件;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专班,已执结一批涉黑涉恶财产,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当中。

深圳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的各项成果,确保扫黑除恶的长效常治。

福田法院:

严厉打击“套路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田法院对“套路贷”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审结了一批“套路贷”案件,其中,被告人田某诈骗案系全市首批“套路贷”案件,被告人刘某峰等诈骗案,该犯罪集团是全市规模最大的“套路贷”犯罪集团,也是福田区最大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判决书长达560页,33万字。福田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办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设立打击“套路贷”涉黑恶犯罪的专门合议庭,所有“套路贷”案件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直接参审。

二是周密庭前部署。包括:1.制定工作预案,从庭审准备、安全保卫、法庭设备等方面保障庭审;2.召开庭前会议,切实保障庭审实质化;3.细化庭审程序,重点研判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应对措施。

三是建立研讨机制。庭后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深入研讨案情,梳理争议焦点,精心撰写判决文书,充分释法析理,回应各方关切。其中,本院审理的被告人田某辉等11人“套路贷”案刑事判决书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二、提高专业水准,确保办案质量

一是准确定性。深入学习研究有关“套路贷”的司法解释,分析“套路贷”案件特点,把握“套路贷”犯罪特征,摸清犯罪分子借助诉讼、仲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犯罪手法,对认定的犯罪事实准确定性。

二是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将被告人行为特征,分别对照诈骗罪和合法民间借贷的特点区分认定,对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认定为以“套路贷”方式实施诈骗,准确把握“套路贷”与合法民间借贷的界线,精准打击犯罪。

三、立足长效常治,加强总结宣传

一是深入总结审判经验。针对有关法律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撰写《“套路贷”的司法认定》《田某辉“套路贷”犯罪案--套路贷案件应以诈骗罪等罪名定罪量刑》《“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分及处罚思考》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国家级期刊发表,为全国司法机关精准打击“套路贷”提供参考。

二是加大宣传助力防范。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创新举措和成效,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各大媒体和法院官方自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此外,在市中院的组织下开展集中宣判活动,严厉震慑“套路贷”犯罪分子,提高群众对“套路贷”等涉黑恶犯罪的识别、防范能力。

宝安法院:

案件清结 黑财清底方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财断血行动,巩固专项斗争成果,铲除涉黑涉恶刑事犯罪的社会、经济土壤,答好专项斗争的“收官答卷”,宝安区人民法院按照“以骨干团队为依托,重点案件专人专办,集中行动全院动员”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黑财清底、打伞破网的工作目标,高效推进涉黑涉恶财产执行工作。

首先,在思想上绷紧弦,一把手挂帅抓重点案件。对影响重大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挂帅督办,确保责任层层落实,推进案件依法高效办理。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亲自挂帅主抓“王小西、王小北等79人涉黑案”,截止目前, 该案累计执行到位730.18万元,上缴国库703.55万元,主犯王小西财产刑36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其次,人员上配备强,重大案件专人专办。在执行局设立了刑事财产刑专业化办案团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黑恶案件执行专班,由执行局副局长担任专班组长,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办案中坚力量共6名法官作为专班成员,分别专办六个重点涉黑恶案执行案件的办理,确保案件质效。

再次,行动上拉满弓,集中行动全院动员。为进一步深入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实现黑财清底的工作目标,由院、局领导亲自带队,整合全院执行力量,深入被执行人户籍地进行财产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先后于8月、10月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财产调查行动,组成三十多个工作组,出动干警一百多人次,奔赴贵州、福建、黑龙江、四川、重庆等12个省份,深入偏远山区,行程近2万公里,分别对84名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现场调查。通过上述两次行动,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金额逾千万。

最后,流程上严要求,树立“四快一慎”工作理念。2020年4月专门出台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黑涉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专项执行工作方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执行专业化体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立了快立案、快送达、快查控、快结案、慎终本“四快一慎”工作理念。陈锦隆涉恶“保护伞”财产刑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所有款项到位仅用时6个工作日,执行到位案款逾520万元。截止目前,在执行过程中已处置完毕案涉房产15套,查控车辆50余辆。

三年来,院刑事审判部门共移送涉黑恶案件46件,执行标的约为人民币9523.05万元。截止目前,执行到位执行款约9102万元,其中上缴国库2262.54万元。

今年以来,共向55名受害人累计退赔现金800余万,返还房产价值约500余万,共计金额1300余万。

编辑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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