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建设汕头、湛江临港经济区与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开展产业协作共建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02-21 19:19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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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汕头、湛江临港经济区建设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近期广东印发《汕头临港经济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湛江临港经济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汕头方案》和《湛江方案》)。根据建设方案,汕头临港经济区总规划面积104.93平方公里,湛江临港经济区总规划面积148.81平方公里。

建设方案提出,广东将依托全省制造业的独特优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合塑造能力,打造世界级临港产业集群和临港经济区。广东还将用好全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支持政策和新型帮扶协作机制,加强与重点产业转出地的产业资源对接,推动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与两个临港经济区开展产业协作共建,支持引导国内各地出口导向型企业向临港经济区转移。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广东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依托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临港经济区,引导海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聚集,有利于提升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能级,促进广东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具体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一条主线”“三个功能定位”“五方面重点任务”及系列支持政策。

其中,“一条主线”是指要依托广东全省制造业的独特优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合塑造能力,打造世界级临港产业集群和临港经济区,力争到2030年汕头、湛江临港经济区汇聚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关键企业,成为海内外产业转移重要目标区域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新典范,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对于“三个功能定位”,《汕头方案》明确汕头临港经济区打造支撑汕头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东南沿海区域性综合贸易航运中心、产业开放合作的门户窗口等三个功能定位;《湛江方案》明确湛江临港经济区打造国家战略联动发展的重要支点、面向东盟产业协作的桥头堡、联接内外循环产业发展的新载体等三个功能定位。

“五方面重点任务”即两个建设方案均明确提出,要强化港区建设、构建临港特色产业集群、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等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港区建设方面,《汕头方案》提出重点推进汕头广澳港区建设,《湛江方案》提出重点加快湛江乌石港区开发建设。

“省级层面将从财政资金、人才、用地、用能、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临港经济区大力支持,如给予财政资金专项补助、延伸适用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相关支持政策、分级分类优化保障用地指标等,这些都是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干货。”朱伟透露,在省级层面,将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力度、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水平。

“两个方案立足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优势,突出差异化、特色化,注重与周边地区、珠三角地区产业的联动错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邹勇兵指出,两个临港经济区产业发展各有侧重,其中汕头着力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新一代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产业;湛江着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轻工纺织、农产品进出口加工等产业。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终审 叶志卫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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