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1年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04-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及《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2021年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资助项目(适用于运用平台类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展创新项目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至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至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9:00--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A1栋14楼1408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88211311。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428703767;QQ:2577372164。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即各类税费留成在光明区部分)。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doc.doc附件2: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docx.docx
基本条件:
上一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示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已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柔性电子、前沿技术等智能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在光明区注册登记、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用平台类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展创新项目的单位; (2)须为上一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示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已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柔性电子、前沿技术等智能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扶持政策:
可获得合同金额20%的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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