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发展环境
生效日期: 2021-08-03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及《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相关规定,现对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首台(套)产品的生产企业)(医疗设备产品请参照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9030749.html)。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8月9日9:00至8月13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智慧光明企业服务门户(以下简称“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门户导出带水印的《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A栋13楼1306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QQ群:1051252178,电话:88211331。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889697176;QQ:2577372164。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即各类税费留成在光明区部分)。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附件:1.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


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


4.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


5.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操作手册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附件
附件1:智能产业首台(套)项目申请指南.doc.doc附件2: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pdf附件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9年.pdf附件4:深圳市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 年版 ).pdf附件5: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操作手册.docx.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3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柔性电子、前沿技术的智能领域研发和生产企业。 (2)申报企业还须为符合国家、省、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参考附件)的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
扶持政策:
符合国家、省、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参考发布扶持通知时间节点的指导目录)的首台(套)产品的生产企业,分别可获得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资助额度为认定后一年内首台(套)产品销售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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