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深圳市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01-18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府〔2019〕63号),现印发《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度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本次受理对象为我市已获得2020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的外商投资企业,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2月8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度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资奖励计划)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度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资奖励计划)申报指南.docx
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应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满足在深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获得2020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的条件。属于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的企业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5000.00-1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在深圳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
扶持政策:
可获得1:1的配套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申报规则二
政策扶持金额:
3000.00-1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在深圳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
扶持政策:
可获得1:1的配套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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