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舆情|中小股东对补选董事议案反对比例高达86%,*ST三盛又收关注函: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读创财经综合
2024-03-29 08:43
摘要

公司舆情|中小股东对补选董事议案反对比例高达86%,*ST三盛又收关注函: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月28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盛”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称,*ST三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中小股东对《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反对比例为86.3043%。深交所要求*ST三盛说明选举董事对*ST三盛中小投资者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ST三盛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的情形,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ST三盛2024年3月27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ST三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3,811,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1218%;反对12,671,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8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57%;反对12,671,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43%。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ST三盛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表决结果显示,中小股东对《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反对比例为86.3043%。请结合前述情况、关联股东是否需回避表决及其具体情况(如适用)等,说明选举董事对*ST三盛中小投资者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ST三盛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拟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3月21日,*ST三盛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7.20%。《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ST三盛未知控股股东与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除本次已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之外,*ST三盛拟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请*ST三盛结合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最新认定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情况,分两次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议案的具体考虑等,说明*ST三盛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的情形,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ST三盛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深交所提醒*ST三盛: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审读:孙世建

(作者:读创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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