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速执160万元 当事人冒雨送锦旗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周钟涛 尚昌隆
2020-08-22 20:45

"判决胜诉后,对方仍然拒绝还钱,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南山法院这么快就将 160 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市民李女士冒雨来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送来了书写着"高效便民执行神速,厚德重法正气之魂"的锦旗,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

2016 年 7 月 7 日,廖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女士借款人民币 140 万元,承诺当年 12 月 31 日偿还借款。因双方是朋友关系,借款时未签订借款合同,没想到借款到期后,廖某和丈夫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李女士提出让对方出具借条、欠条或还款计划亦遭到拒绝,只好诉至法院。

南山法院经审理后确认涉案的 140 万元属于借款,且廖某及其丈夫对涉案债务均知情认可,可视为债务,故依法判决廖某和丈夫向李女士偿还借款本金 140 万元及利息共计 160 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廖某及其丈夫仍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并表示两人具有履行能力,可能转移财产。

获悉该线索后,该院执行事务中心启动执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接诉讼服务中心协调案件移送事宜。经查,廖某及其丈夫名下有存款、车辆等十余项财产。速控工作室立即发送短信,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大、迅速的执行压力,廖某丈夫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将积极筹款,请求法院对履行期限予以宽限。

7 月 27 日,两被执行人再次联系法院,表示已将筹集的案款存进法院冻结的账户,请求法院进行扣划。速控工作室在核算相关款项后依法扣划了两被执行人存款,并通知李女士办理领款手续,同时对两被执行人名下其他财产解除查封冻结措施。7 月 30 日,案件依法予以执结。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周钟涛 尚昌隆)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