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进行调解员等级评定 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2023-07-20 19:51

7月20日,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三、四级)启动,开始接受报名。据悉,深圳共有人民调解员6000余名,这是全市首次进行调解员等级评定,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为今后人民调解员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奠定基础。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三、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由各区人民调解协会评定,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由市人民调解协会评定: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会员、受委托评定的已备案调解员。

申报四级人民调解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累计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2年;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其中两项,累计调解民间纠纷50件以上,达成调解协议成功率不低于85%,典型案例报送不少于2篇等。

申报三级人民调解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4年或者担任四级人民调解员满2年;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其中两项,累计调解民间纠纷120件以上,达成调解协议成功率不低于90%,典型案例报送不少于4篇等。

曾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退休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等专业人士和曾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老党员、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士申请初次评定,可直接申请三级人民调解员。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方式为线下报名。具体报名事宜可咨询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微信公众号同名),地址:福田区福民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0755-83666629。

可以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具体报名方式以及下载附件资料。

(原标题《全市首次进行调解员等级评定 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朱玉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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