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4月26日召开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2023-04-18 13:41

4月18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

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将审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海域污染防治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法规草案。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深圳市2022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主任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两部法规实施情况的方案,拟于本月底启动这两部法规的执法检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于2020年实施,是全国第一部自由贸易试验片区立法,制度创新是该项立法的核心。《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于2021年实施,是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对深圳打造城市文明典范,树立民生幸福标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方案,这两部法规将采取有关部门自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报告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连同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推动法规更好实施。

(原标题《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月26日召开》)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高原 三审 张露锋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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