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发布,继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实施限行,并进行了部分调整,新规已于9月17日起生效。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2026年2月9日至3月3日期间的工作日除外)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以下列明道路及深汕合作区道路除外:
较以往,新增宝安区华发冰雪世界指定道路为不限行范围。
重要调整是,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个人旅游、探亲、商务出行等需要在限行时间、限行道路通行的,可每月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板块申请一次(一天)在全市范围临时通行;此外,每月还可各申请两次(两天)在盐田区、光明区、大鹏新区临时通行。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限行区域内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限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今年5月,《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涉及三个方面39条具体措施。其中提出,调整外地车限行政策。《实施方案》提出,在汽车使用方面,深圳将对工作日期间光明区、大鹏新区以及盐田大小梅沙、宝安冰雪世界片区外地号牌汽车限行政策作出优化调整,放宽大型活动路边临时停车限制,为游客来深旅游消费提供更多便利。本次调整,是交管部门落实《实施方案》所进行的调整,于9月17日起生效。
编辑 秦天 审读 杨渝嘉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