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童工!蜜雪冰城被罚1.25万!
深圳法宣号
2022-04-08 21:32

“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不知道大家是否被这首“朗朗上口”的广告曲“洗脑”过,“魔性”的广告曲正是来自新茶饮行业的头部品牌——蜜雪冰城。

然而,这一品牌的某个门店,最近却触碰到了法律红线!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当地部门处以1.25万元的罚款。

门店非法使用童工被罚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消息显示,浙江省天台县蜜雪冰城饮品店因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违反《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违法使用童工,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法予以该门店1.25万元行政处罚罚款。


媒体报道这一事件后,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网友们都很惊讶,现在竟然还有企业使用童工?而且还是蜜雪冰城这样的知名企业?



随后,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蜜雪冰城涉事门店负责人表示,该童工为15岁女孩,辍学,当时出于同情心招聘了她。“因为我的错误决定,我应该承担这个问题。” 蜜雪冰城工作人员表示,已反馈相关部门,待处理。



普法君认为,从该门店负责人的视角出发,出于同情心帮助他人给予一份工作是好的,但是!最基本的法律红线可千万不能逾越!普法君也希望这次对蜜雪冰城这一门店的处罚,能警醒其他存在类似情况的企业!


用人单位不能使用童工

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除了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外,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对相关情况作出了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这则法规的发布实施,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更明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这里,普法君要提醒的是,无论是雇用童工,还是接收童工勤工俭学、实习见习、帮工打杂等变相雇用童工行为,皆为违法行为。企业人事部门在招聘员工时一定要严守法律规定,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身份材料,仔细核查招录人员的身份信息,做到依法用工,守法经营。

此外,父母家长等监护人们也请尽到自己监护的责任,本应在知识海洋徜徉的孩子们又怎能提前踏入“打工人”的队列呢?设想一下,若是孩子们身处恶劣的工作环境下,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威胁,这般难以想象的悲剧是家长们愿意看到的吗?

同时,市民群众们也可以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如果发现因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可以及时报警,或是联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民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当事人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要求法院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这才应当是少年时代该有的写照,打击非法雇用童工行为,遏制童工现象蔓延,刻不容缓!

编辑 方骏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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