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时评:尊法守法 切勿以身试法
香港商报
2020-07-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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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后,首宗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昨日再次提堂,被告被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现场众多警察高度戒备,足见香港执法和司法机关对审理国安法案件的高度重视。昨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亦举行了首次会议,会议制定了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并正式刊宪于今日生效实施。国安法条例、执行机关和重要实施细则均已完备,无论中央还是特区政府一再强调,会全力以赴坚决落实、执行好香港国安法,严堵香港国安缺口。香港是法治社会,市民必须尊法守法,切勿怀抱侥幸或试探心理以身试法、挑战国安法权威。

香港国安法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正式在港刊宪实施,国安法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及处罚刑则,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因此,只要触犯以上四类犯罪行为都将被检控、受到法律惩罚。法律的效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央和港府一再强调执行香港国安法的决心,国安公署负责人已经任命,国家安全部、公安部,香港律政司、保安局和香港警务处等多部门均已做好准备全力配合国安法实行,特首亦启动委任法官处理国安案件。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央和特区政府执行国安法的决心,甚至错误认为国安法只是政治姿态,是“无牙老虎”,更不应继续鼓吹年轻人所谓“违法达义”等歪曲理念。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最终只能自食恶果,承担法律后果。

然而,尽管香港国安法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明犯罪行为及面临刑则;尽管特区政府和许多法律专家一再呼吁市民要遵守国安法规定,切勿触犯相关条例,比如提醒不要再宣扬“港独”或私藏、展示涉“港独”意味的旗帜或物品等。但是本港部分反对派和年轻人依然无视法律,7.1游行当日就有近10人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有人私藏“港独”物品,有人非法聚众集会呼喊“港独”口号,有人公然暴力袭警。昨日提堂的首宗涉违国安法案件就是其中之一,被告是一名23岁的香港青年,他在7月1日驾驶一辆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冲破警方防线,造成多名警员受伤,最终被控告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最高或面临终身囚禁。肆无忌惮,无视法律,受害的终是自己,也无辜连累自己的家人朋友。

过去多年,香港不少年轻人受某些政客“违法达义”蛊惑,不断挑战国家主权和香港法律底线,从违法示威、参与黑色暴力,再到公然与外国势力勾结,寻求外力插手香港事务等,香港一向尊崇的法治精神不断被侵蚀破坏。而那些深谙法律、精致利己的反对派政客却不会冲在违法前线,在国安法实施后,更是纷纷急于解散组织、退出所谓“民主社运”,图明哲保身,不仅暴露出其伪善、自私的真面目,也揭穿了其“违法达义”谎言。

维护国安、守护香港需要大家一起尊法守法。奉劝广大年轻人,不要再被那些别有用心的政客们所蛊惑,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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