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坦背镇为民路家具厂火灾事故三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小榄发布
2021-08-01 19:11
摘要

​7月28日,中山市坦背镇为民路38号一家具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对事故进行立案调查。7月29日,三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7月28日,中山市坦背镇为民路38号一家具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对事故进行立案调查。

7月29日,三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经初步调查,梁某以口头协议方式,将坦背镇为民路38号地块搭建简易锌铁棚工程交由尹某负责。尹某聘请了谢某等人进行施工。该施工人员在未取得任何合格资质、未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情况下进场施工。7月28日上午9时许,谢某在进行高空电焊作业时,电焊产生的火花掉入一墙之隔的家具厂仓库,将堆放的海绵点燃,引发火灾。

目前,公安机关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梁某、尹某和谢某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发展绝不允许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惩,绝不姑息!

(原标题《7·28坦背为民路家具厂火灾事故三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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