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实施案件“繁简分流”25年 深圳法院不断创新审判工作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罗云
2019-05-29 18:54
摘要

5月29日下午,深圳法院在罗湖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天天直播 当庭宣判”暨“源与流——罗湖法院繁简分流工作二十五周年的探索与实践”活动

1995年,深圳罗湖法院借鉴香港经验,首创“小额钱债法庭”,成为25年后全国法院作为司法改革重要方向——“繁简分流”的“母本”。5月29日下午,深圳法院在罗湖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天天直播 当庭宣判”暨“源与流——罗湖法院繁简分流工作二十五周年的探索与实践”活动,旨在不忘初心,继续向改革创新要审判质量和效率。

作为全国最早探索并实践繁简分流的基层法院,罗湖法院1995年试行了“小额钱债法庭”,专门审理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经济、民事案件。2001年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全国首家“速裁法庭”,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实行“快速审理、即时判决”。2007年,罗湖公检法联合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2011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小额速裁试点单位。2016年,该院在深圳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涵盖到刑事、民事和执行案件。2017年,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对疑难复杂案件和普通案件再一次分流,实现专业化审理和综合审理的精细化分工。25年来,该院不断追求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在28日下午的活动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表示,深圳两级法院将不断创新,继续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复制的创新样本。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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