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住放骨灰,合法吗? | 律师大V说

读特客户端综合
07-15 18:19

读特客户端

读特在线,您的新闻观察眼

摘要

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发现邻居将房屋用于存放骨灰的业主,都应当对“骨灰房”相关的法律问题有清晰的认知,并掌握相应的维权策略。

近年来,高价墓地屡见不鲜,使得“骨灰房”这一特殊现象逐渐浮现于一线城市周边的郊县。“骨灰房”,即业主购买商品房后不作居住使用,而用于存放骨灰的房产。鉴于这一现象所引发的潜在法律风险与权益争议,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发现邻居将房屋用于存放骨灰的业主,都应当对“骨灰房”相关的法律问题有清晰的认知,并掌握相应的维权策略。

本期《律师大V说》,邀请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齐炳雨律师,深入剖析“骨灰房”背后的法律问题,并探讨相关维权途径,以期为读者提供法律指引。

买房不住放骨灰

与社会倡导的公序良俗背道而驰

买房不住放骨灰合法吗?依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理念,目前无明确法律条文禁止在住宅内专门放骨灰而不住人,似乎可认为其合法。然而,若大量“骨灰房”出现在生活小区内,不仅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给居民带来心理上的不安与恐惧,还可能引发一系列邻里纠纷、社区管理混乱等问题从价值观角度来看,买房不住放骨灰的行为显然违背了社会所倡导的公序良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这里的公序良俗的概念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公共秩序,包括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二是指善良风俗,即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关于“骨灰房”的问题,笔者认为其违背的是公共秩序中的生活秩序。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场所,其核心功能是为人们提供居住空间,营造一个适宜生活、和谐安宁的社区环境。而骨灰作为对逝者的特殊安置方式,自有其专门的存放场所,如公墓、骨灰堂等,这些场所是基于社会习俗、伦理观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而设立的,旨在尊重逝者、慰藉生者,同时维护社会的庄重与秩序。

将骨灰安置于住宅之中,不仅打破了小区作为生活住所的固有秩序,也与骨灰存放的专门场所所承载的文化和法律意义相冲突,“骨灰房”的出现与这一秩序相悖。因此,从这个视角上看,买房不住放骨灰的行为应当被禁止。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分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立了“专有所有权”的概念,明确业主对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并非没有边界,专有权人应当遵循专有部分的原有用途进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范: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常见的“住改商”行为引进了小区以外的外来人口,会影响小区的生活质量及管理安全难度,严重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而“骨灰房”现象对小区业主造成的困扰更为严重,甚至会在业主心中留下心理阴影。既然违规“住改商”行为尚且被普遍禁止,那么直接引入逝者骨灰、对小区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损害的行为,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禁止。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骨灰房”既不涉及生产,也不属于生活范畴,还可能破坏邻里团结。因此,从处理相邻关系的大方向看,也应当禁止买房不住放骨灰这种严重破坏邻里关系的行为。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综上,笔者认为买房不住放骨灰的行为属于一种观念侵害。所谓观念侵害,是指相邻一方利用不动产而使另一方在精神上感到不愉悦,例如在附近开设性用品店、停尸房、垃圾站等,均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和困扰。

同理,在住宅小区内购置房产用于存放骨灰,这种行为超出了常规的生活及居住认知,与其他业主对居住环境的合理期待严重不符,进而给其他业主带来精神上的不适与压力。因此,受影响的业主,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要求侵权者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邻居买房不住放骨灰,如何维权?

若发现邻居将房子用于放置骨灰,该如何维权?首先,协商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若协商未果,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生活秩序的维护者,有责任制止损害生活秩序的行为。同时,住房和建设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对小区内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职责。若上述途径仍未解决问题,最后可选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作者系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齐炳雨律师

(原标题《深圳住宅业主必备法律知识7:买房不住放骨灰合法吗?—谈“住改祭”的违法性 | 际唐民事律师齐炳雨》,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际唐律师事务所”)

综合 陈丽玲

编辑 秦涵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