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醉后报警,称男友“嫖娼打人”?真相令人愤怒

深圳大件事
2021-05-08 16:24
摘要

乱打110,后果很严重!

提起“110”这3个数字,相信它背后的意义大家都十分清楚,是无数人遇到困难时的第一求助对象。

然而就在日前,深圳警方突然收到报警电话,一女子报警称其男友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嫖娼”,赶到现场却未发现相关情况。

5月2日,一女子报警称,在罗湖区某小区6栋一房间内,有一名男子“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接报后,东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在该房间内发现一名男子邓某(49岁)。经过详细的调查了解,却并未发现有警情中描述的情况。

据邓某反映,他5月1日晚和女友许某一起先后去两间酒吧喝酒,后来许某先行离开,他也回到家中休息,并没有“嫖娼打人”。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随后,民警将报警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报警人就是邓某的女友许某(35岁),因“吃醋”生气报假警,报警人被行拘三日。

据许某交代,5月1日晚,两人一起在福田区某酒吧喝酒,后来又到罗湖区邓某朋友开的酒吧喝酒。在该酒吧内,有几名女工作人员向邓某推销酒水,而许某看到后顿时“吃醋”,感到很生气,就先行离开了酒吧。

过了一会儿,许某仍觉得气愤难平,就拨打110谎报警情称在罗湖区某小区6栋一房间内(即邓某住处),有一名男子“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民警在询问邓某时,她一直以醉酒后丧失理智为借口为自己辩解。但饮酒并不是排解情绪的唯一途径,更不是违反法律的借口!目前,许某已被罗湖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大家都知道110不能乱打,但偏偏有些人还是乱来,类似案例曾发生不止一起。

深圳男子报警谎称百人食物中毒

2020年12月6日晚饭时间,罗湖公安分局笋岗所接到一宗报警。一男子称自己是一家工地的工人,单位饭堂好几百人吃了饭堂的饭菜后食物中毒了,情况十分危急。

经民警调查,报警人农某是某工地的工人,其在饭堂询问工作人员饭菜价格,可工作人员告知其一份需要25元,农某觉得太贵,工作人员便告知其爱要不要,不吃就走。

农某当时感觉对方态度十分恶劣,一气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自己单位的食堂有好几百人食物中毒,以示报复发泄自己的不满。

农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罗湖警方依法给予农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深圳一男子先后报警44次,只因对公安机关怀恨在心

2020年8月21日凌晨3时许,罗湖区桂园派出所接到多次报警电话,一男子称自己路过一酒店门口,发现有2男1女进入酒店,女子疑似醉酒,怀疑有人贩卖人体器官就报警了。

经核实,这位“热心市民”王某某所报警情均为假警情。王某某今年57岁,2001年来深圳,靠打零工为生,目前无固定住址、无固定工作,曾经三次因盗窃被深圳警方行政拘留,因此对公安机关怀恨在心,想通过报假警来报复警察。

自7月3日至8月21日,其先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44次,其报警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举报杀人、噪音扰民、纠纷、各类求助、赌博、贩卖人体器官等。

据了解,王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谎报警情,干扰警方工作,浪费了有限的公共报警服务资源,这样的行为实在太可恶!

谎报警情,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哪些才是110的受理范围,也希望所有人都了解掌握起来~

受理报警范围

——刑事案件

——治安案(事)件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违法犯罪线索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报警

受理“求助”范围

◈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  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  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 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  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乱打110,后果很严重!希望这样的事情以后不要再发生,不要给警方添乱!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