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严格监管:龙岗街道司法所积极开展“五一”节前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深法宣 龙岗街道司法所
2021-04-23 18:10
摘要

龙岗街道司法所多举并行,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了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保持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五一假期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辖区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确保辖区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龙岗街道司法所多管齐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一、互查互评,共创规范化建设

4月21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整顿办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各街道司法所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工作档案中的日常请销假审批、面谈走访、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的开展情况等4个方面进行互查互评。      互查互评工作的开展,旨在交流借鉴各街道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在工作中形成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以此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水平。

(4月21日龙岗司法所所长唐颐带队到龙城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检查)

(4月21日宝龙司法所所长杨彦华带队到龙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检查)

二、重点走访,实现动态监管

4月22日,龙岗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重点走访、实地抽访。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五一”期间警示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还没结束,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外出时还是要注意做好自我防护;

二、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照社区矫正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否则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要保证信息核查终端每天按时签到上报位置;

四、要增强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寻衅滋事等现象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五一”期间也会通过信息化核查、抽查以及微信共享定位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管。

(4月22日重点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照片)

(4月22日重点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照片)

三、严惩违规,确保违规处置到位

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经查,马某于3月19日14点半私自外出至佛山顺德处理工作,于当日18点返回深圳,考虑到其离深时间不长且认错态度较好,司法所所长与其面谈并记训诫处罚;4月14日,马某14点半又私自外出至佛山顺德处理事务,于当日18点半返回深圳。对于其连续两次违规离深的情形,司法所迅速对其面谈,该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情节严重,已报司法局警告审批。

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外出管理规定时,龙岗街道司法所按照“违规必查、违规必罚、过罚相当、依法处置”的原则,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分别处置。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规私自外出的、超越请假活动范围或者逾期不归的,责令其立即返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置,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司法所所长4月15日约谈违规离深社区矫正对象)

龙岗街道司法所多举并行,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了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保持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龙岗街道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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