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擅闯租户屋,人民调解平纷争

深法宣 通讯员 叶鹏飞
2021-02-26 16:48
摘要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随意闯入出租房内吗?

张某和段某系房东和租户关系,张某因段某两个月无故不交房租而擅自打开此出租屋,并将段某的全部私人物品归放在此出租屋中一间较小的房间内,段某得知此事后报警求助。

碧岭派出所出警民警到现场了解了案情,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又因此纠纷属于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遂委托碧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碧岭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再一次确认了双方确有调解意愿,并告知了双方自愿调解的相关权利义务后正式展开调解。

调解员核实到双方当事人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对拖欠两个月租金的事实确认无误。双方争议焦点为是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张某是否赔偿段某经济损失。

据了解,张某多次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的方式催要房租,段某一直未给任何回复。张某一气之下就打开了出租屋的房门,将段某的全部私人物品归放在此出租屋中一间较小的房间内,并通过微信向段某表示要解除租房合同。段某得知房东私自闯入出租屋便马上回房查看情况,发现自己的杯子和电风扇都有损坏,他认为房东私闯住宅还损坏东西是侵权行为,故要求房东赔偿自己的损失,且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调解陷入了僵持阶段。

为打破僵局,调解员普法说理,让当事人明白各自责任。调解员告知段某: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段某听后表示,既让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那自己就同意搬走,也同意以押金作为两个月房屋的租金支付给张某,但张某必须赔偿自己的财物损失。张某表示,租赁合同中明确了拖欠房租需要承担违约金,如果段某不主张赔偿财物损失的话,自己也放弃向段某追偿违约金。终于,在调解员的居中斡旋下,张某和段某终于达成了和解,段某同意于2021年2月11日前搬离出租屋,此事就此了结。

【相关法律附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叶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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