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华枝等13人涉黑案首犯被判无期徒刑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全小晴
2020-12-25 10:4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消息,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崔华枝等13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犯崔华枝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崔华枝等9人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崔华枝为争夺赌场利益、扩大影响,纠集同乡及刑满释放人员,长期在小榄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6年初,因争夺赌场利益,崔华枝等人与他人斗殴,被打伤入院。为打击报复,崔华枝派人跟踪对方,并指使多人持刀追砍对方,致一人重伤。2010年10月,因手下与他人发生矛盾,崔华枝纠集多人,携带刀具、棒球棍等工具殴打对方,致对方一人伤重不治身亡。

2008年和2013年,崔华枝两次因犯故意伤害罪入狱。但该组织影响力依然持续。崔华枝出狱后,又不断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加入,并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崔华枝等人成立正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组织闹事的方式,强揽当地的建筑工程,迫使村民接受高于市场价格的建设工程服务。2017年年底,得知颜某某准备在购置的土地上建房,崔华枝指使手下将600多棵树苗连夜摆在施工地块上,以此阻扰施工,并最终迫使颜某某接受正熙公司来承建房屋。其他村民看到这一情况后,也被迫接受正熙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服务。

该组织在当地实施了多达8起故意伤害犯罪,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9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还实施了抢劫、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宗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坏。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编辑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全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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