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区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大鹏新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工作方案》和《大鹏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切实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了环保执法领域的普法宣传培训及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召开专题会议。该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部署,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做好全局上下动员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担当,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
(二)制定专项方案。先后印发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培训工作的通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民法典普法活动方案》、《2020年大鹏新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方案》和《大鹏新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四号”行动方案》等方案,统筹普法宣传、培训、执法和等各方面工作,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法任务,切实打好“七五”普法收官之战。
二、主动落实,全面普法
按照《大鹏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落实“六个一”普法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环保普法工作:
(一)面向企业开展“新固废法新旧修改及环境执法案例分析固废法”培训会、环境法律法规暨在线监控设施规范化培训会等,提升企业环保和法律意识;
(二)面向该局内部工作人员举办新《固废法》专题培训、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培训会、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与证据培训等,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保执法队伍能力;
(三)面向社会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专题普法活动,6月1日至4日为“6·5世界环境日”宣传周,环境保护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在新区营造良好的环保和法治氛围;
(四)制作“6·5世界环境日”主题和无废城市建设的普法宣传动漫视频,主动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五)完成“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的依法治理工作项目,对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完成执法监测100余台次,对5宗涉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排气烟度超标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每月召开环境执法形势分析会,推出一个典型案例,及时梳理、全面分析、有效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提高环保执法队伍水平,提升企业守法自觉。
三、积极履职,强化宣传
(一)落实“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计划。根据《大鹏新区2020年“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计划》要求,结合“6·5世界环境日”,面向企业、景区、工业园区、社区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普法系列活动,先后在水头社区、官湖社区、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厂区、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国际生物谷海洋生物产业园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采取派发宣传单、播放宣传视频、现场解说等宣传方式,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册、宣传单2000余张、宣传折2000余张、宣传读本150余本,让“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园区,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和群众法律意识。其中,官湖沙滩获评为“2020 年广东美丽沙滩共建行动”首批试点海滩。
(二)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疫情期间,针对新区50余家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单位的医疗废物废水的收集、处置、消杀等工作,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医疗废物废水监管组工作方案》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废水规范化处置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新区医疗机构以及污水处理厂(站)的责任分工、处置规范、消杀标准等,不断强化新区医疗废物集中收运转移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监管。截止目前,共处置医疗废物216.78吨。在做好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各项防疫指引、线上线下统筹指导、电话沟通等多种调度方式,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要求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消杀等要求,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落到实处。做好执法队伍内部宣传。要求执法人员提高意识,在进行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工作时注重个人防护,并配备齐全疫情期间的防护物资,确保执法人员防护安全。
(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普法活动。
一是开展“环保管家+法律顾问”进企业服务,7月30日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大鹏系列活动之法律顾问进企业宣传民法典”讲座,讲解了《民法典》中的七种特殊侵权责任主体,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环保交流平台;8月20日开展法治大鹏系列活动之民法典专题讲座,为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及企业守法观念;积极参与新区民法典微课堂征集活动,配合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该局提交的民法典微课视频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二是探索开展环保顾问服务。今年6月起,组织第三方机构主动服务新区企业,每月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上门指导,提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治理设施建设建议和环保设施优化建议等服务.截止目前,已开展7次环保顾问服务,为21家新区企业及1个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
三是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及绿色系列创建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大鹏新区2020年“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新区24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已深入2家工业园区、1家企业和1家幼儿园开展申报及创建指导工作;指导新区34家单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并整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创绿办。
四是落实评议宣传活动。制定2020年大鹏新区公众生态意识及对新区生态环境提升满意率调查工作方案,全面评估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调查群众对本年度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满意度,为来年工作提供方向依据。截止目前,已制定全区范围内的“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公众对城市环境提升满意率”问卷调查活动计划,拟于年底开展全面调查,加大对群众环境满意率的宣传力度。
(四)在市级普法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信息。自6月起每月在市级普法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信息,总结和宣传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效率,截至目前,已在读特APP法治频道、读创APP法环境频道等普法平台发布新闻稿件4篇。
四、强化培训,提升水平
该局严格按照《大鹏新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工作方案》和《大鹏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学法用法工作,并在8月26日与新区政法办、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深圳大学法学院组成的调研组开展“涉企联合执法检查改革”相关调研工作中,探索环境保护工作中执法、用法、普法、创新法治实践的新举措,助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内部普法培训计划。为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等各项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及证后监管培训、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培训、三产执法基本要素培训、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与证据等内部培训8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法制教育网、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线上法制培训及执法考试活动,目前该局法典专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及干部网络培训正常推进。要求全局上下在工作实践中继续学习和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领导干部庭审现场研学活动。该局分别于2019年7月和2020年6月、9月先后安排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活动,实现执法与司法互动,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守法意识,发挥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和引领示范作用。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为该局提供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法制审查、行政审批、合同管理等多种法律服务,提高该局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效率。
(四)优化“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机构改革后该局实行局队合一行政体制管理,为创新环境执法监管,要求持有执法证的非执法岗工作人员参与到现场执法检查中来,充实执法力量,在学中做、在做中学,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执法,展现亮点
结合该局工作职责,学做结合,将学法成果运用到环保执法工作中,全面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一)多领域联合执法,构建常态沟通机制。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联合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农业面源整治行动;针对新区建筑工地扬尘和噪音扰民问题,联合新区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整治行动;针对新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问题,联合新区交通部门开展汽修行业整治行动;针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工作,联合新区卫健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针对新区入河、入管、入海排污口和涉水固定污染源问题,联合公安、水务、应急等部门,开展“利剑四号”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新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联合海事、海洋、海警、港航等部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计开展10余次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在环境监管日常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中,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和震慑力,今年以来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15宗,处罚总金额共计70.5万元。其中,该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市生态环境局第二、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得分第一。
(二)推行“海陆统筹”,探索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模式。针对新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联合新区海洋监管部门签订《大鹏新区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动执法和联合督察机制,有效提升了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增强了新区海洋竞争力,提高了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创新科技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一是针对群众多次投诉、重点关注的沙鱼涌土洋码环境信访问题,首试“互联网+监管”模式,积极协调、督促码头经营管理方在半山海小区增设环境监测信息显示屏,首次将PM2.5、TSP等环境监测信息接入投诉的居民小区,同步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好做实环境监测数据公开,提高环境保护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目前,环境监测信息设备运行正常,未再收到土洋码头相关信访投诉,环境信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推行“远程喊话”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新模式,选定3家投诉较激烈的重点监管建筑工地分别建设了1套多参数一体化监测设备和1套远程智能监控平台,安排专人在临近中午、夜间超时施工时段通过“远程喊停”设备提醒未取得《建筑施工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的施工单位按时停止作业,“喊不停”时,线上监控平台将通报执法人员及时赶往现场依法处理,有效形成震慑。截止目前,新区建筑施工噪声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7%,3家重点工地信访量逐步“清零”。
(四)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再添“国字号”金字招牌。“中国天然氧吧”的成功创建是新区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之后获得的第五块国家级金字招牌。同时,以创建“天然氧吧”为契机,通过多平台、新媒体强化“中国天然氧吧”品牌宣传推广,展现新区良好环境质量,突出新区生态海洋旅游特色,助力新区打响生态旅游品牌、加快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多作贡献。
(五)参与美丽海湾推介,入选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该局于9月19日开展“‘美丽海湾 大鹏先行’全国净滩公益活动暨第十六届深圳国际海洋清洁日活动”,面向新区市民、景区游客、参与海上活动的社会组织等对象,积极宣传海上环境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市民和游客的海洋环境保护理念。同时,该局代表新区参加7月29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的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媒体座谈会,深圳大鹏湾获得入选全国三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之一的荣誉,在国家层面展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成果,并宣传新区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新区奠定良好的生态形象。
六、下一步计划
该局将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新区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普法工作:
一是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大众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平台,做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是健全普法机制,根据《大鹏新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普法培训,做到有层次、有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执法素质和能力,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牢记法定职责、权限和责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编辑 伍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