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华南理工大学发布《关于加强校园车辆安全出行与行驶管理的通告》,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行驶行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根据通告,机动车在校内行驶需遵守以下规定:
进出校园门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校园主干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次干道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严禁在校内超速行驶,行经教学楼、宿舍区、住宅小区、图书馆、饭堂等人员密集区域时,须减速慢行并主动礼让行人。
电动自行车通行方面则明确:
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竞速行驶;
驾驶者须年满16周岁,行驶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违规载人;
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带入校内建筑物内(如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存放或充电,避免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对于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一系列处置措施:
校内注册车辆一个自然月内被记录超速行为1次的,给予警示;
记录2次的,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校外车辆:存在违停、超速等行为的,直接限制入校。
编辑 沈静愉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