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某一家住进出租房后发现甲醛超标,一家人出现头晕等不适症状,房东却拒不承认,认定陈某提前解约属违约,拒绝退还6400元押金。双方协商无果后,陈某报警处理。在龙岗区平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辅城派出所调解室的调解下,陈某维权终获退款。
陈某:“目前我们暂住旅馆,费用也是我们自己出。他必须给我们退回押金和剩余的租金。”
杨某:“合同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时状态良好’。我怀疑是你们自己购买的物品导致甲醛超标的,提前退租属于违约,押金我不会给你们退!”
为明确责任,调解员建议陈某、杨某委托具备国家级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对于检测费用,杨某起初犹豫不决,陈某为自证清白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全部检测费用。数日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正式报告,显示客厅及卧室内甲醛浓度均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明确认定超标源系房东杨某提供的全新组合柜与沙发床垫。
调解员随即依据检测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调解。调解员向双方阐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调解员指出,杨某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的标准。现有检测报告证实租赁的房屋内甲醛超标,危及承租人健康,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陈某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杨某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
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同意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全额退还6400元押金,并按实际未居住天数退还剩余租金;同时主动补偿陈某临时住宿费800元,并承诺对超标家具进行彻底处理或更换,杜绝安全隐患。至此,该起因甲醛超标引发的租赁纠纷得到解决。
编辑 王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