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检方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开展社会化帮教,助歧途少年回归正道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2021-08-25 12:24

16岁的少年小乐因家庭管教不当,缺乏关爱,以致叛逆顽劣多次盗窃他人财物。2021年8月,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后,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并联系就业观护基地开展社会化帮教,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创造良好的条件。

今年3月以来,小乐多次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坪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审查办案的同时,司法社工通过入户家访、与小乐及其家长面谈等方式,深入调查小乐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等情况,发现小乐涉嫌犯罪的原因与家庭管教方式不当、关爱缺失有着较大的关联性。

经检察办案人员和司法社工的合力帮教,积极反馈家属安排亲情会见,小乐在看守所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保证书。鉴于小乐有悔过表现,且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坪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苟不教,性乃迁”,家长的监护责任缺失,平时又缺乏沟通,让小乐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踏上了违法犯罪的歧途。为督促小乐家长履行好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办案人员向小乐的父亲发出坪山区检察院首份“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正确的方式抚养教育小乐。小乐父亲表示自己会认真接受督促,做好监护工作。

此案中,小乐有积极工作的意愿,但其家庭观护条件较差。为使小乐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办案检察官在征求小乐意愿后,根据他的优势和能力积极联系未成年就业观护基地的爱心企业,为小乐提供了一份就业岗位。小乐通过劳动所得自食其力,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并在附条件考察期间,继续接受司法社工的帮教面谈。

据介绍,坪山区检察院于2019年与爱心企业合作建立了“未成年人就业观护基地”,旨在通过企业共同参与,借助各方力量延伸帮教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走上正道。今后,坪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推动社会化帮教步入常态化、模式化,帮助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深圳晚报)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刘春雨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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