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检察院携手多方力量照亮“迷途少年”回归社会
2021-08-18 14:00

2021年8月,坪山检察院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发出“督促监护令”、联系就业观护基地开展社会化帮教,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创造良好的条件。

聚焦精准帮教

亲情会见

今年3月以来,小乐(16岁,化名)多次盗窃,后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至坪山检察院后,在检察官审查办案的同时,司法社工对小乐开展了社会调查,通过入户家访、与小乐及其家长面谈等方式,对小乐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进行多方的信息收集,结合小乐的涉罪原因找出精准帮教点,并积极反馈家属请求安排亲情会见的想法,小乐在亲情的召唤下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经检察办案人员和司法社工的合力帮教,小乐在看守所内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保证书。鉴于小乐有悔过表现,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坪山检察院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发出“督促监护令”

送达督促监护令

经调查,小乐涉嫌犯罪与其家庭管教方式不当、关爱缺失有着较大的关联性。“苟不教,性乃迁”,家长的监护责任缺失和缺乏沟通让小乐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踏上了违法犯罪的歧途。在依法对小乐作附条件不起诉后,为督促小乐家长履行好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未检办案人员向小乐的父亲发出了坪山检察院首份“督促监护令”, 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正确的方式抚养教育小乐。小乐父亲表示自己会认真接受督促,做好监护工作。

就业观护基地多元化帮教

办案检察官带队到就业观护基地实地走访

与爱心企业负责人沟通洽谈

坪山检察院于2019年与爱心企业合作建立了“未成年人就业观护基地”,旨在通过企业共同参与,借助各方力量延伸帮教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走上正道。

在此案中,小乐有积极工作的意愿,但其家庭观护条件较差。为使小乐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办案检察官在征求小乐意愿后,根据他的优势和能力积极联系未成年就业观护基地,爱心观护企业——万晖五金(深圳)有限公司为小乐提供了就业岗位。通过在观护基地改造,小乐能通过劳动所得自食其力,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并在附条件考察期间,继续接受司法社工的帮教。

带领小乐面试,签订四方协议,司法社工定期与小乐进行帮教面谈。

今后,坪山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整合社会力量,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推动社会化帮教步入常态化、模式化,帮助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坪山检察)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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