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砍伐小区内树木,是否需要经过业主同意?| 律师大V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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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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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要砍伐树木时,小区绿化管理人即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规范处置树木?砍伐树木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各地区对小区内砍伐树木程序又有怎样的规定?

树下乘凉,闲适惬意,小区内若有几株树木,会让小区居住品质、生活环境均有提升。然而树木生长也可能让部分业主深受采光不足、通风受阻、居住安全等问题困扰,特别是生长在有高低落差地势环境中树大根深的树木,长时间的生长,可能引发土质变化影响小区或周边安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砍伐树木,在需要砍伐树木时,小区绿化管理人即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规范处置树木?砍伐树木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各地区对小区内砍伐树木程序又有怎样的规定?本期《律师大V说》,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董云健律师、陈淑芳律师将结合各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小区内树木归谁有

《北京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泸州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定》等地方文件规定居住区树木归居住区业主所有。《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则规定居住小区绿化所植树木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居民在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虽并未明确居住区树木归谁所有,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综合上述规定,除非地方性法规有例外规定,一般情况下,种植于业主专有区域内(如别墅庭院)的树木,应认定为属于业主个人;小区公共区域种植的树木,应认定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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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小区树木涉及哪些主管部门

(一)绿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23修订)》第二十四条,居住区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人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的,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九条,同一项目或者同一事由迁移、砍伐树木,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迁移、砍伐二百株以上树木或者历史名园等重要场所树木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二)迁移、砍伐五十株以上二百株以下树木、胸径大于五十厘米十株以上树木或者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三)迁移、砍伐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进行现场查勘、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属于砍伐树木的,应当征求专家意见;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开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监督检查情况。

在深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五条规定,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是绿化主管部门。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一、四十二条规定向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查阅广东政务网深圳市福田区城管局办事指南,有关“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共有四类:地质钻探、市政设施抢修维护、安全隐患治理、路内交通整治、简易公用市政设施设置、树木因死亡或病虫害或安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建设项目(含开设路口),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并联办理和告知承诺制)。第一类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类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可以先行实施,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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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共同决定

如果是小区公共区域的树木,其砍伐可能会涉及业主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如果树木对小区业主有重大影响,则属于此处应当表决事项;如果树木对小区业主影响不大,则可以不界定为重大事项。

(三)结论

砍伐树木,主要涉及绿化主管部门,可按照绿化主管部门的办事指南办理;如果构成了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还需要履行相应的共同决定程序。鉴于主要审批手续的办理在于绿化主管部门,是否需要履行业主共同决定程序,可遵循绿化主管部门意见。

不同地区关于小区内砍伐树木的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九项事项中,第(八)项为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第(九)项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目前国家尚未统一明确砍伐小区树木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决定,除未规定或未明确规定的地区外,有的地区适用第(八)项对应的表决规则,有的地区则适用第(九)项对应的表决规则。

(一)广东

1.深圳

目前深圳尚未有关于规范小区树木砍伐工作的专门规定,但不能因此认为砍伐小区树木无需征求业主同意。经检索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有关深圳办理砍伐树木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一项为征求所有权人意见情况,示范样本提到“经过在小区内进行公示10日,现全体业主同意(附全体业主同意签名见附件)”。故建议若确需砍伐树木的,先咨询相关绿化主管部门,由绿化主管部门确认以何种形式同意。

2.广州——《广州市绿化条例》

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迁移、砍伐树木应当提交树木情况、实施方案、所有权人意见和当地居民意见。但并未明确关于住宅小区砍伐树木所有权人意见是全部业主意见还是业主大会表决意见。

(二)上海

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绿容规 〔2023〕1号)

该办法对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方案公示、征询意见、结果公告、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均有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了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其他事项,对树木砍伐、迁移、回缩修剪的,业主委员会应征求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意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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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浙江

舟山——《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常见树木修剪砍伐工作的通知》(舟城管〔2023〕17号)

该通知规定对无法通过修剪措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问题的,管理责任人可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和征询结果的公布后,进行住宅小区内就近移植,也可以在取得砍伐城市树木行政许可批文后砍伐。

(四)重庆

重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地管理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3〕6号)

该通知规定因涉及安全等公共利益,需要移植、砍伐居住区树木,或者截断大树主枝应征询业主意见,通过后再组织实施。但未明确业主意见是全部业主意见还是业主大会表决意见。

(五)四川

1.成都——《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第九条规定移植、砍伐住宅小区的树木,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泸州——《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定〉的通知》(泸住建发〔2023〕151号)

该规定强调能修剪的不移植,能移植的不砍伐。因发生检疫性病虫害、危及公共安全且不能通过修剪、移植解决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申请。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报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但未明确此种情形下砍伐树木是否需征询业主意见。

对经属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树木,由责任主体实施处置,处置原则是有条件补植的要进行补植,无条件补植的则砍伐排除安全隐患。责任主体应制定处置方案,在居住区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七日)。根据业主共同决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实施,无需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七)江苏

1.常州——《关于加强常州市市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城管〔2022〕57号)

该实施意见对树木迁移、树木砍伐方案拟订、调整方案业主表决、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公示、报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均有进行规定,其中规定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符合一定条件,即经居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宿迁——《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迁市城市树木迁移砍伐管理的通知》(宿绿化发〔2022〕1号)

该通知规定属于居住区申请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一并提交居民意见。但未明确是全部业主意见还是业主大会表决意见。

结论

综上可见,不同地区对小区内砍伐树木履行程序规定不一,但总体原则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损坏城市树木。在向绿化主管部门报批时,是否需要履行业主大会表决程序,主要取决于各地绿化主管部门有无明确具体要求,有明确要求的,则表决结果为申报材料之一;没有明确要求的,是否表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对于履行表决程序时,大部分城市是作为业主共同决定的一般事项,即三分之二参与、参与的过半数同意,少部分为重要事项即三分之二参与、参与的四分之三同意,对此,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笔者认为,除非是砍伐树木后改变原有公共区域的用途,否则一般应作为一般事项表决。

总之,对有规定居住区树木砍伐具体程序的,应遵照执行。对于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建议先向相关绿化主管部门咨询申报砍伐树木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程序要件,规范砍伐树木行为。

本文作者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董云健律师、陈淑芳律师

(原标题《卓建专业 | 砍伐小区内树木是否需要经过业主同意》,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卓建律师事务所”)

综合 陈丽玲

编辑 孔盼成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徐雅乔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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