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广州、湛江、梅州、肇庆、阳江等市一批地方性法规开始施行,涉及房屋使用安全、暴雨灾害防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民生关切。
广州立法将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纳入规范
目前,广州共有房屋约297万栋、面积约15.5亿平方米,房屋数量多且大量老旧房屋为砖木结构或者简易结构,安全管理形势复杂。对此,《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农村地区房屋特别是自建房的使用安全管理纳入规范,规范对象为房屋的结构安全防范、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监督活动。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人应对房屋共有部分进行日常巡查,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必要防护或者解危措施等,怠于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是全国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涵盖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效力、制定、修改、实施、监管全环节、全周期、全要素,重点凸显“以程序的完整性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以修改程序的准确性保证规划的稳定性”。条例开创性地设立了专业支撑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双二分之一”委员制度,即市规划委员会中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的数量应当占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每次出席会议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参会委员的二分之一,为各方参与规划决策、参与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治理机制,并提出党组织推荐候选人机制,鼓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参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为保障业主投票权,条例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投票的方式表决,电子投票应当在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平台进行,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每一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数量不超过3人。
梅州肇庆立法防御暴雨灾害
《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与《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于12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广东、福建两省之间设区的市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梅州与龙岩建立韩江-汀江流域暴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共享预警信息,联合调度资源,共同构筑流域气象灾害“跨省防线”。此外,条例还实现灾害应急处置“一键触发”,系统整合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多灾种预警,明确各级主体按“镇自为战、村自为战”原则立即响应,压缩决策链条。并对重点区域靶向治理,动态绑定村(居)防御责任网格,并对特殊群体实行“一人一策”临灾转移保障。
《肇庆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明确,对于山边、江河边、水库下游等暴雨灾害易发多发区等区域应当加密区域气象、水文监测站点布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群、商业区的变电站、配电房一般应当设置在地面以上,从源头上防范电力设施因淹水引发故障的风险。此外,条例还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双盲应急拉动演练”,即不提前通知演练时间和演练内容,以检验应急实战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阳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张蕾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