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共享单车自动落锁导致女子严重摔伤”的消息引发关注。据上海电视台报道,8月底,马女士在家附近扫了一辆某品牌共享单车,骑了没几分钟,突然车轮自动抱死,导致她重重摔倒在马路上。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她的右脚三处骨折,双腿多处软组织挫伤,伤势严重,至少需休养一个月。
事发后,马女士联系了共享单车平台。然而,对方给出的回复是,后台并未监测到该车辆有自动落锁的记录,推测车轮抱死可能因链条故障导致。
图片来源:上海电视台
媒体调查发现,马女士遭遇并非个例。近期,就有上海、北京、广东等多地的网友分享过共享单车无故上锁的经历。目前市面上主流的共享单车品牌均有被提及。
有共享单车平台工作人员透露,车辆确实配备远程落锁功能。若用户忘记锁车,或车辆进入禁行区域,系统可远程触发锁车。
不少网友认为,远程锁车功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重新采用更为可靠的机械锁结构。也有网友指出,这关乎公共安全,共享单车平台应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受伤用户予以赔偿。
律师解读:
平台有义务保障车辆安全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胜春律师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类案例中,需先界定责任归属。倘若共享单车自动落锁功能的确存在技术漏洞,像不该触发时却突然锁车或反应过于灵敏等情况,且平台在发现问题后未及时修复、发出预警,那么很可能被判定为产品存在缺陷或服务质量有瑕疵。平台有义务保障车辆锁具及系统稳定性,若已知晓类似事故频发却未采取诸如暂停功能、召回检修等有效措施,就可能构成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若证据表明确系平台过失所致,受伤骑行者可依法向平台索赔。
李胜春律师进一步指出,若是有人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车锁或其他部件,导致车辆自动落锁引发事故,那么实施破坏行为的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并对骑行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李胜春律师还提醒,如遭遇此类事故,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拍摄车辆编号、锁具状态及周边环境照片,并保存骑行记录等相关电子凭证。同时应及时报警,请求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记录,以明确事发经过和因果关系。此外,还应注意保留所有医疗单据。
骑行者还应主动通过书面形式联系共享单车平台客服,反馈事故情况,并要求平台提供车辆检修记录、系统运行日志等信息。若平台未积极回应或拒绝承担责任,用户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证实损害系车辆缺陷所致,骑行者除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直接损失外,还有权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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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兰若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