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吉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网站
08-27 18:28
摘要

吉林省自2025年9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吉林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等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吉林省自2025年9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编辑 张克 审读 伊诺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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