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广州、深圳、佛山等有条件地市设立并购基金、产业链基金等,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

深圳特区报&读特驻穗记者 陈行
11-2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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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6日,广东印发《广东省金融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中的核心支撑作用,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做强做优,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努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产业集群优势显著提升、整合兼并服务更加高效、多元协作机制更加健全的发展格局,更好服务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 《行动方案》,广东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聚焦广东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接力式的金融支持体系,强化金融赋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投向产业链整合兼并的关键环节,重点支持企业通过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做大做强、提质增效,强化延链补链强链,形成“自身优、生态稳、全球强”的世界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创新性地提出,要支持上市公司、国企以及跨境整合兼并,并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全链条基金体系以及信贷精准赋能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

在上市公司方面,《行动方案》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支付工具实施整合兼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产业链布局,实现转型升级;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重点投向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在国企整合兼并方面,《行动方案》显示,广东探索将并购重组、资产盘活等纳入国企考核体系,推动上市国企灵活运用定向增发、专项可转债、并购贷款等融资工具,用好配套募集资金储架发行制度,围绕优势领域积极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做强做优做大。

《行动方案》还提到,积极探索联合港澳资本设立跨境整合兼并基金,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机制,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内地产业链整合兼并项目。同时,支持企业在港澳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融资,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鼓励企业在跨境并购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机构为跨境并购提供汇率避险产品;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稳慎有序开展获取市场和资源等的海外兼并。

《行动方案》鼓励各地完善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梯度培育机制,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等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融资,支持港股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政府引导基金方面,《行动方案》明确,结合组建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推动设立并购基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共同形成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基金、S基金等全链条投资体系,采取跟投、直投等多元化方式,支持企业围绕本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整合兼并。并且,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产投资、保险、创投等社会资本、长期资金积极参与,重点投向芯片制造、工业软件、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提升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

《行动方案》显示,广东要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资金链与产业链融合,鼓励广州、深圳、佛山等有条件的地市设立并购基金、产业链基金等,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

此外,《行动方案》鼓励银行机构重点支持企业数智化改造及产业链延伸项目,并为涉及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新材料等战略性产业的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利率、贷款期限等方面优惠,合理匹配产业周期。并且,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财政贴息。

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特点,《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专营团队作用,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信用贷+保险增信”组合金融产品;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粤科融”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转型发展和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的资金保障;支持银行、保险、担保、投资机构等加强合作,构建“股贷债保汇”联动的金融服务体系。

为持续优化投融资环境,《行动方案》强调,将吸引更多大型金融机构到广东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区域总部、子公司、基金等,吸引更多增量金融活水,助力产业链提质升级。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闻坤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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