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店宁愿销毁面包也不打折,违法吗?| 读特普法

读特新闻记者 韩湘
09-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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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品经营者应当科学管理,防止食品浪费。

近日,上海某网红面包店将大量未售面包直接销毁,并对此解释称“公司规定不可隔夜销售”“不降价销售是怕影响正价销售”,这一行为引发网友热议。

未作出打折销售举措,销毁大量面包是否属违法行为?

对此,读特新闻记者采访了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李胜春律师,李胜春律师表示,面包店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我国于2021年4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科学管理,防止食品浪费。

大量销毁面包的面包店将会面临哪些惩处?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商家限期整改。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拒不改正的,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多措并举:减少浪费、稳定价格、提升品牌形象

虽然该面包店以“不降价销售是怕影响正价销售”为由大量销毁未出售面包,这种出于追求商业利益的初衷可以理解,但大量销毁绝非合理处理方式。并且从法律角度看,履行法定义务优先于商业策略选择。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面包店可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除了捐赠,面包店还可根据天气状况、人流量、不同产品销售情况等建立更加科学的生成预测机制,既减少浪费,又维护产品价格体系。

面包店还可将当日未售出但品质完好的余量食物打包成“魔法袋”盲盒,让用户通过小程序低价预定并领取。这种“商家+平台+用户”的合作模式,既减少了食物浪费和门店损耗成本,又提升了品牌的社会形象,同时倡导了绿色消费理念。据悉,某盲盒小程序已经通过此合作模式累计帮助减少食物浪费超5000吨。

减少食品浪费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等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若发现食品浪费行为可予以提醒、批评,若食品经营者不改进,可对其进行举报。

本期说法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

(本文法律建议由李胜春律师审核)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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