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非常荣幸能在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机关一定不辜负教育部门、学校师生、家长的期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深汕检察院许玲华检察长在接到法治副校长聘任书时深有感触地说。
5月10日上午,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许玲华检察长受聘为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与赤石镇新联小学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兴则国兴。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要求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承担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此次,许玲华检察长受聘担任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是深汕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和教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深汕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努力为合作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下一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优势,构建检校合作的工作模式,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体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携手共护每一位青少年健康成长。
(原标题《今天,深汕检察长多了一个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