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三周年,70%辅导对象债务总额200万以下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07-03 16:12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到6月,深圳市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迎来实施三周年。7月2日,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自2022年6月实施以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市破产管理署”)不断优化申请前辅导服务团队、规范服务流程、提升便民程度,累计服务辅导对象5000余人次,提升破产工作的温度,打造破产事务办理“深圳模式”。

2022年,为切实推动解决个人破产申请难、申请审查效率低、申请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市破产管理署创建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成为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制度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通过专业化、规范化、高效率、便利化的辅导服务,指导债务人和债权人依法规范申请个人破产,既保障债权公平受偿,又助力诚信债务人经济重生,有效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和保护功能。

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是一项创新性公共服务,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涵盖普法宣传、面谈调查与申请指导三大主要功能。市破产管理署组建了专业辅导服务团队,以“集中讲解+单独面谈”的辅导模式,向辅导对象普及个人破产相关知识,引导辅导对象合理选择破产程序,为辅导对象提供申请破产指引。

债务人和债权人通过“i深圳”app即可完成申请前辅导在线预约、材料下载、信息填报、进度查询等全流程线上操作,工作人员依托后端管理平台可以实现集中讲解、接收预约、辅导排期、电子归档、信息共享等核心业务高效办理。

申请前辅导有关数据显示,约85%的辅导对象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约70%的辅导对象债务总额为200万元以下。三年以来,通过申请前辅导制度指引债务人正确看待个人破产制度、理性申请个人破产、合理选择破产程序、提高债务清偿比例等作用进一步凸显。债务人主动选择重整、和解程序的比例大幅上升,相关比例从申请前辅导制度实施前的27%提升至现在的82%。

2024年9月,市破产管理署起草的全国首部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获批发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辅导规范》不仅填补了我国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建设的空白,还推动了个人破产公共服务从“经验积累”向“标准规范”转型,进一步丰富了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本。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刘彦 二审 桂桐 三审 赵明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