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使顾客买了1万元健身卡 香港一男子或面临5年监禁和罚款50万元
记者 啸洋 文/图
2016-06-09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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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发言人8日发布消息说,海关于8日拘捕一名健身中心职员,他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健身会籍,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

发言人说,海关早前接获一名市民投诉,指一间位于旺角的健身中心的职员于销售健身会籍时,向顾客施加不当影响,在未获顾客授权下以其信用卡付款,以迫使其购买价值约一万元的健身会籍。经初步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一名34岁男子。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获保释候查。

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可能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法例规定,以免触犯《条例》。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提高警觉,并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不欲购买,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发言人呼吁如发现有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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