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山跨界调解”一周年 23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与跨界调解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牛剑 文/图
08-12 19:58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近日,“深圳・中山跨界调解” 一周年联席会议在中山市召开。去年8月,随着深中通道开通,深圳、中山两地开启跨界调解的创新探索之路,在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和中山市南朗街道分别设立了跨界调解工作室。一年里,230余名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其中,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35人次,受理涉及两地的矛盾纠纷案件39宗,成功调解13宗。

“深圳・中山跨界调解”显成效,奋力打造“枫桥经验”新样本

自今年7月起,深圳市民王女士(化名)开始陆续收到第一笔补偿款。事情的缘由是,王女士通过中山市某房产中介业务员提供的居间服务,购置了中山市的两套住宅。在服务过程中,该业务员为了促成交易,曾向王女士承诺“待购房手续全部办结后,将向其返还50000元佣金”。然而,当购房手续完成后,该业务员却因个人经济原因,迟迟未能兑现这一承诺。

深圳・中山跨界调解工作室受理此申请后,迅速启动纠纷化解程序。中山市人民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诚信原则,结合本地房产中介行业的交易惯例,向该业务员明确指出:作为中介业务员,其在服务过程中的有效承诺对消费者的决策有着重大影响,不履行承诺不仅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会对行业信誉造成损害。同时,调解员也向王女士耐心说明该业务员的经济困境,建议她从实际情况出发,与对方协商可行的解决方案。

由于王女士身处深圳,不便频繁往返中山处理此事,在向深中跨界调解工作室反映后,深圳市宝安区及时安排了1名人民调解员配合跟进。通过“释法明理+换位思考”的沟通策略,两地调解员分别对双方进行 “一对一” 的沟通疏导,逐步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并且,两地人民调解员就各自与双方沟通的情况,通过跨界调解工作室的远程视频及时进行研究,最终给出了调解方案建议,促成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意向,即采用“首期支付+按月分期”的方案框架。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多轮协商,细化方案细节,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具体的支付计划。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分期向王女士支付50000元补偿款,同时建议双方向宝安公证处申请远程赋强公证,以获得法律保障。

这起案件是跨界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的一个典型范例。据了解,经过深圳、中山双方一年的紧密合作,在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优质资源共享互通、先进经验互学互鉴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两地司法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预警预防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协同处置流程优化、跨界调解专业培训体系等内容,携手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广东实践样本。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湛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牛剑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